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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本报资料图 记者 曹雪琴 摄
本报讯4月7日,凤岗全镇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从今年起到2015年,全镇将实现所有民办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50%民办中小学达到星级学校的目标。为此,凤岗近日出台了《凤岗镇民办教育扶持及奖励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民办学校在师资培训、优秀教师评选、职称评定、科研课题补贴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在奖励措施方面,民办学校获评“市一级学校”将获得15万元奖励。
每年投200万设专项基金
从今年开始,凤岗镇财政每年将投入200万元设立扶持专项基金,促进民办学校创星级学校和市一级学校,促进民办学校进行规范化建设,提高办学质量,逐步淘汰一批办学水平低、教学质量不达标的民办学校。
根据规定,该镇将成立“民办教育扶持奖励基金”,用作奖励等级民办学校、先进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的民办学校和优秀教师,扶持一部分民办学校上水平及扶助贫困新莞人子女继续入学。
该奖励基金每年200万元,以镇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发动企业、社会、慈善机构和个人捐助为辅,共同构成该项基金。同时,该政策扶持项目包括:每年投入30万元打造优质民办教育机构师资队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从今年起凤岗将实施为期三年的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程,设立中心小学、华侨中学为校长培训基地,对民办学校校长进行学校管理方面的培训;设立镇田小学为教导主任培训基地,对民办学校教导主任进行教学管理的培训。
既扶助又奖励促民校发展
新出台的政策还将扶持民办教育机构打造“三名工程”(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工程),扶持解决民办学校教师子女入读公办中学。
凤岗镇还将成立民办教育协会,并拨款10万元作为协会的活动经费。此外,对100名特困新莞人子女每人每学年给予1000元助其在民办学校继续入学。还将给予民办学校在校生每人每年补助6元身体健康检查费用,资助民办学校在校生进行一年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
在奖励项目方面,设立规范化学校、等级(星级)学校奖,先进民办学校(园)奖,安全奖,教育教学质量奖,科研课题奖。其中,获得“市一级学校”的可获得15万元奖励,获当年经镇教育部门评定“先进民办学校”的可获得3万元奖励,在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的奖1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