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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奶粉生意骗货款逾千万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1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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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吴涛)夫妻俩以能提供低价奶粉为名,与多位经销商签订供货合同,骗款逾千万元。昨天,被告人孙明春、李锡敏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孙明春结识了奶粉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后孙明春、李锡敏向两名经销商提出了可以低于市场批发价供应奶粉的优惠条件,诱使刘某华、彭某红向其订购奶粉。在刘某华、彭某红预付货款后,孙明春、李锡敏采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缺货供应奶粉。

  2010年7月,孙明春伪造了一份其与深圳市家乐福超市签订的、可以低于厂家供应价10%的价格从家乐福超市批发多美滋、美赞臣、雅培、惠氏等奶粉的协议,骗取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的信任,进一步扩大了欠货数额。

  2011年3月,孙明春谎称可以拿到沃尔玛超市的销售任务,向经销商提供更为低价的奶粉,要求刘某华、彭某红预付大额货款。在刘某华支付186万元预付款、彭某红支付55.5万元预付款后,孙明春、李锡敏二人逃匿。截至案发前,孙明春、李锡敏多次收取刘某华货款共计人民币233万余元,多次收取彭某红货款共计人民币95.5万元人民币。

  经查,孙明春、李锡敏二人还以做奶粉生意、可获得高额回报为饵,自2009年开始诱骗叶某洲、刘某、华某权、陈某妹等向其投入资金,并采取先小额履行合同的方式进一步诱使被害人继续加大投入。2011年3月,孙明春、李锡敏在骗取经销商货款、借款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032万余元后逃匿。2011年5月12日,警方在广州市海珠区将孙明春、李锡敏抓获归案。

  昨日在法庭上,李锡敏辩称,他只是为妻子孙明春送货收款,对资金交易的过程和数额等均不知情,虽然孙明春使用其账户周转资金,但他并不知情资金用途,对于合同诈骗一说并不认可。

  孙明春也辩称,这些事情的全程与丈夫无关,完全都是自己策划的,不过孙明春坚称自己的所作所为称不上是合同诈骗。她还辩称,部分投资款项已经还给了投资人。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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