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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卿三华遭“撞车党”抢劫并被残忍杀害一案时隔近6年后,主犯尹智龙昨天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受审。
2006年8月10日凌晨,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被告人尹智龙等9人采取故意开车碰撞被害人车辆,诱骗被害人下车后实施抢劫的方式,抢劫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普外科教授卿三华的广州本田雅阁小轿车一辆及现金、银行卡等财物。尹智龙等人在逼问卿三华银行卡密码未遂的情况下,残忍地将卿三华殴打致死,并将尸体埋于佛冈县。
同年8月12日,本案同案人刘谋钦、周国华、阳秋勇、刘青峰、阳志刚被抓获归案。同年10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被告人刘谋钦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阳秋勇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刘青峰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被告人阳志刚有期徒刑十四年。2009年1月19日,同案人廖继友被抓获归案。广州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廖继友无期徒刑。
2010年8月4日,被认为可能罪行最严重的同案人尹智龙被抓获归案。2011年7月18日,广州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尹智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尹智龙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因该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广东高院特邀部分广东省人大代表旁听本案二审庭审,同时通过官方微博“法耀岭南”直播庭审情况。
■微博直击庭审
15:04:审判长:上诉人尹智龙,你对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有什么意见?尹智龙:原判认定与事实不符。第一,我们预谋的是盗窃,并非抢劫;第二,刘谋钦等坐后排的同案人物色了抢劫对象;第三,我从未动手打过被害人,当时我的手受伤已经废掉。
15:34:检察员:你刚刚提到自己受了伤,手废了,为什么还能提得动30斤水?尹智龙:是我和同案人一起干的。检察员:你们为何要掩埋尸体?尹智龙:因为出事了,很害怕。
16:14:尹智龙:我们几个人预谋的是盗窃,并不是抢劫。几个同案人是在作案后一天才被抓的,有时间串供;他们几个之间是亲戚关系,把责任都推给我。
16:33:检察员:本案不存在逼供、诱供等违法取证现象,也没有串供的可能。从本案证据看,6名同案人均对犯罪事实作出稳定供述,对尹智龙实施行为的供述能相互印证,对各人行为的供述亦能相互印证,且同案人对具体细节的供述并非完全一致,不符合串供特征。
16:35:检察员:现另有2名同案人未归案,将罪责推卸给尹智龙不合常理,也无证据支持。尹智龙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起最主要的作用。尹智龙积极参与预谋;对被害人的殴打最凶狠、持续时间最长、工具最具杀伤力、打击部位最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