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银川4月9日电 记者 申东 “妈妈,我错了——”4月8日,当母亲马晓莲出现在小明(化名)的面前,小明再也忍不住了,当着记者的面失声痛哭。这是3年来,小明首次见到妈妈。在场的宁夏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干警们不禁也为眼前的这一幕动容,偷偷背过身去擦掉眼泪。
从2009年,小明离家出走,流浪街头,直到犯罪入狱,小明已经3年多没有见到妈妈。入狱一年多,小明没有家中的电话,他先后给家里写过6封信,但都石沉大海。每次写信,小明都能想起离家出走时母亲的音容笑貌,这一场景也无数次在小明的梦里萦绕,每次写着、写着,悔恨的泪水就将信纸打湿了。
像小明这样,入狱后与家人失去联系,长年得不到家人探望的未成年在押人员在宁夏女子监狱还有50多名。由于长期远离家的温暖,这些孩子在改造教育中自暴自弃,出狱后也极易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为此,宁夏女子监狱想方设法抚平他们心灵的创伤,积极与孩子们沟通,了解他们的成长史和犯罪史,加强心理疏导干预。今年2月,宁夏女子监狱又和当地媒体共同发起了“寻找妈妈”活动,以期通过这样活动,引起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注。
宁夏女子监狱教育改造科樊永军科长告诉记者,通过筛选摸排,他们首批选了20名长期得不到亲人探望的未成年犯,将他们的故事在媒体上刊登,为未成年犯和家人搭起沟通联系的桥梁。根据摸排的线索,监狱工作人员又不辞辛苦寻访在押未成年犯家属,亲自上门做家属工作。据介绍,像小明的母亲马晓莲,工作人员前后去了两次,第一次,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平罗专程去接小明的母亲,却因小明姥姥身患重病,母亲马晓莲照料老人,无法探望小明。4月8日,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警官再次前往马晓莲的家中,才促成了小明与妈妈的第一次见面。
马晓莲告诉记者,3年前,小明不辞而别,家里人一直以为他在外面打工,也曾托人找过,但一直没有儿子的消息。直到监狱工作人员找到她,她才知道小明在一年多前已经成为未成年管教所的一名学员。
樊永军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寻找妈妈”活动已为6名孩子找到母亲,从这些孩子身上,可以发现他们的共性,即大部分来自于父母离异家庭,家庭教育缺失,在上初一、初二时退学或辍学,没有得到很好的学校教育。走向社会后,或流连于黑网吧,或在一些非法雇用童工的餐馆、汽车店打工,接识到社会不良青年,从而误入歧途,初次犯罪的年龄都在14岁—16岁之间。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宁夏女子监狱计划在5月8日,母亲节这天,组织大型亲情帮教活动,对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举行“成人礼宣誓”;为找到母亲的孩子开展母子相认活动,让更多失去母爱的孩子享受到母亲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