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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4月9日14时讯(实习记者 杨靖 通讯员 李友华)盗窃团伙两年时间疯狂作案78起,涉案金额13万余元。今日,重庆南川法院审结了这起系列入室盗窃案。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谢某伙同刘某、陈某、廖某等人,多次在重庆市南川区、长寿区、秀山县等地,利用半夜至凌晨被害人熟睡之机,采取开锁入室方式,进入被害人家中进行盗窃。期间共盗窃78家,盗得人民币8万元、手机55部、笔记本电脑11台及照相机、电视机、腊肉、菜油、衣服等财物,经查证属实的盗窃金额在13万元以上。
南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刘某、陈某、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中谢某、刘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某、廖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谢某是主犯、累犯,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刘某、陈某、廖某是从犯但有前科劣迹,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至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