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唐某贩卖毒品又非法持枪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22: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清远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清远日报讯(通讯员赵红波)唐某军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其出租屋中还搜出一支自制仿12号猎枪及三发子弹。经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英德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非法持有枪枝、弹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7至8月间,被告人唐某军在英德市区英州大道烧烤场认识了花名叫“乌隆”的贩毒人员(在逃)。此后,二人一直保持联系。

  从2011年6月10日开始,“乌隆”通过电话与唐某军联系,请唐某军帮助其贩卖毒品,并许诺只要唐某军每帮他卖出100元的毒品,就给唐某军15元的提成。于是唐某军就开始在英德市区仙水中路其居住的出租屋内及附近一些路段等地帮助“乌隆”贩卖毒品,由“乌隆”叫人将毒品送到唐某军出租屋,然后唐某军根据吸毒人员的要求将毒品送到指定的地方进行毒品交易,以每小包约0.2克卖100元的价格出卖。其中卖给吸毒人员叶某冰毒5次共1克。

  2011年7月14日,唐某军在英德市区仙水中路的出租屋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居住的出租屋内搜出疑似毒品海洛因22.96克、疑似毒品冰毒14.55克、疑似毒品K粉87.28克。经送清远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化验检验,检出海洛因成份,净重20.1克、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12.2克、氯胺酮成份,净重85.2克。

  民警在抓获唐某军时,在唐某军居住的出租屋还当场查获一支全长122厘米的自制仿12号猎枪及三发子弹。据唐某军交代,2011年7月中旬,花名叫“阿荣”的阳山人将此枪支、弹药交由其保管,其收下后将该枪支摆放在其居住的出租屋靠北面的卧室的门口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军无视国家法律,受人雇用非法贩卖毒品,又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了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唐某军是受人雇用从事非法贩卖毒品的,属从犯,且绝大部份毒品没有出售,社会危害性较少,且自愿认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热词:

  • 唐某军
  • 乌隆
  • 非法持有
  • 持枪
  • 出租屋
  • 民警
  • 被告人
  • 枪支
  • 阿荣
  • 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