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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办理社保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件。经审查,对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方某依法向大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3年至2006年间,方某声称自己的朋友在省财政厅某某处当处长,能帮原光明化工厂职工家属办理社保手续为由,通过伪造大通县化肥厂、大通县劳动局和西宁市社会保障局公章,让被害人填写伪造的退休审批表等方式,以缴纳活动费用、补交养老保险金、建档费名义,骗得原光明化工厂职工家属刘阳秀、吴秀安、吴秀茹等25人钱款各8300元,总计20.75万元,这笔钱款均被方某用于偿还自己经营茶园破产后所欠债务。2007年9月事发后方某潜逃。2011年11月14日,方某在山东省济宁市被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时,一定要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咨询相关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办理相关手续,谨防上当受骗。其次,政府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应通过在社区宣传栏、乡村村务公开栏等地方张贴《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有关知识等方法,使广大群众较多的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提高防骗能力。(作者:马娟 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