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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吕立峰报道)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新疆检察机关将坚持把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保持检察机关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措施来抓,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2011年,新疆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治检,共受理举报14件14人,立案10件10人,结案10件10人,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对办案安全、维稳保安、窗口服务等积极开展督察80余次,清理“小金库”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规范车辆管理使用,有效遏制了开“霸道车”、“特权车”问题。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杨肇季介绍,新疆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查找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及处理涉案款物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的问题。重点查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检规定的案件。对于违法违纪人员,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十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决不迁就姑息。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重视举报投诉、涉检信访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