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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伟的“雷锋事业”
17年前,20岁的刘建伟以宝鸡市卫生学校学生会主席身份加入了陕西省第一家“医疗扶贫志愿者协会”,任学生分会会长和实习组组长,经常带领同学们深入厂矿、农村、街道开展志愿服务。
17年后,刘建伟依然坚守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信念,用汗水、青春谱写着“奉献、友谊、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情怀,并成为全国学雷锋先进个人和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
2001年,26岁的刘建伟当选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宏文路东社区主任,成为宝鸡市最年轻的大学生社区主任。金台区十里铺街道有位学生小敏,自幼失去母亲,父亲下岗,奶奶多病。得知她家情况后,刘建伟帮助其完善手续落实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多次为小敏送去衣物和学习用品。在他的帮助下,小敏的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小敏上中学后,原来住的地方拆迁,刘建伟又帮助小敏家落实安置政策。小敏上高中后,刘建伟积极联系金台区团委协调学校予以减免每学期800元的学费。
“我的事业要像雷锋那样,当好志愿者,在帮助他人中感受人生的乐趣”。31岁时,刘建伟自筹资金创办了“宝鸡青少年服务网”,号召更多的人加入志愿者行列。接着,刘建伟又承担了共青团宝鸡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工作,带领社工和志愿者进学校、下社区,开展了“12355百场公益报告进校园活动”,开创了“热线打进来、社工走出去”的特色工作局面,被誉为宝鸡青少年的“知心哥哥”。截至目前,刘建伟带领社工和志愿者们共受理电话5000多个,接待来访600多人次,外出宣传和主题活动300多场次,做心理健康和法律专题讲座236场次,网站总访问量20多万人次,受教育青少年10万余人次。宝鸡12355也先后获得“陕西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宝鸡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2009年,刘建伟被选举为宝鸡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组建了西北五省唯一的一支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专职队伍,招募15名专职社工,注册652名志愿者,在社区设立“青春驿站”,针对困难、罪错、闲散、社会边缘青少年开展社会帮教和心理咨询。先后在各县区建立16个社工服务站、8个联系点。
陈仓区一名初三学生,因为上网成瘾,学业荒废,性格叛逆。刘建伟耐心细致地和他聊天,帮他恢复了学习的信心。如今,这名学生也做起了青年志愿者,以身说法,帮助他人进步。
17年前当学生时做志愿者是一种热情,11年前做社区主任时做志愿者是一种责任,现在坚持做社会公益事业更是一种信仰。刘建伟说,社会公益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也是我们收获快乐、享受幸福的事业,我会在社会公益这条道路上一直走下去!
(本报记者 李琼燕 通讯员 刘汉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