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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严禁送收“推荐费”及“介绍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2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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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4月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年,我省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为防学校恶性争抢生源,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学生或家长向中等职业学校或教师送“推荐费”、“介绍费”等方式搞有偿推荐、恶性争抢生源的现象,以确保推荐免试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通知指出,严禁采取送“推荐费”、“介绍费”等手段进行抢拉生源的违规招生行为。要明确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送收“推荐费”、“介绍费”等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知强调,严禁高等职业院校采取送“推荐费”等有偿方式抢拉生源,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高等职业学校索取招生“推荐费”、“介绍费”等名目的费用。严禁高等职业院校以“预科班”、“先修班”等形式免试录取中等职业院校的一、二年级在校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一、二年级的在校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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