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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经适房要求不符 264户被取消经适房资格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1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部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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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网友在论坛中反映,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公开摇号的多位申请人申报收入与养老金缴费基数不符,存在收入造假问题一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日回应称,陕西省和西安市能查到个人养老保险的职工最低保障是按低限为1715元缴存,该基数并不与个人实际收入精确挂钩,即个人养老保险缴存情况并不能真实反映个人收入情况。

  2012年4月2日,网民“有俩酒窝”在华商论坛上发帖,指出参加3月30日鸿基新城、金泰怡景花园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公开摇号的多位申请人申报收入与养老金缴费基数不符。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2011年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2858.25元,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该基数的300%(8574.75元,取整为8574元),则以8574元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该基数的60%(1714.95元,取整为1715元),则以1715元作为缴费基数。所以,该基数并不与个人实际收入精确挂钩,即个人养老保险缴存情况并不能真实反映个人收入情况。

  此次两个经适房项目共有1421户家庭申请摇号,经该局核对,共有1157户家庭符合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其余264户家庭被取消资格。

  针对网友反映的某个人收入较高的问题,该负责人说,经适房的申请、审核是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算的,家庭成员中某个人收入高,不能代表这个家庭的人均收入就高,住房保障部门需要核实其家庭中夫妻另一方是否有收入、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及没有收入的父母需要赡养等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该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社会整体诚信体系建设还未完善,仅靠住房保障部门很难将申请人申报的收入审实。为此,该局已请示西安市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违规申购,可拨打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电话:87618627或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经房科电话8761942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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