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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偷卖房产还高利贷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无效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06: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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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4月6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秦女士因经营不善欠下千万元巨债,她瞒着丈夫金先生将夫妻名下的房产卖给债主。金先生为此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另起诉与妻子秦女士离婚。日前,松江区法院判决秦女士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驳回了金先生离婚的诉请。

  秦女士原本在事业单位工作,丈夫金先生在外资公司上班,家庭生活平稳。2006年秦女士生了双胞胎后,生活比以前拮据。之后,秦女士在林某的多次怂恿和鼓动下,决定辞职经商。然而这样重大的决定,秦女士却是瞒着丈夫偷偷进行的。直至2010年要债的人找上门来,金先生才知道秦女士在外边欠了近1000万元的债。

  原来,秦女士与他人合伙经营咖啡店和饭店亏损严重,只得借了高利贷,连本带利欠债已将近1000万元。为了还债,秦女士又瞒着丈夫把两人共有的一套房产卖给了他人。金先生迅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撤销秦女士和他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审理发现,诉争房屋是金先生与秦女士共有,秦女士未经金先生同意,擅自将房屋售与他人,已侵犯了金先生的合法权益。买方即秦女士所欠高利贷的债主,在金先生未到场的情况下与秦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存在过错。法院判决,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为这件事金先生十分气恼,随后起诉要求和秦女士离婚。秦女士则表示只要双方增进交流、互谅互让,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最终,一审、二审法院驳回金先生离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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