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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成人难养老 老夫妻起诉断关系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02: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平安龙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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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龙江网讯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这一习俗对李老汉却不灵验。年过七旬的李老汉在30年前,与妻子商议后收养了一个出生不到5个月的男孩李明杰(化名),李明杰初中毕业后,养父母便送他到职业学校学习摩托车修理技术,学成回来后,又帮李明杰开办了一个摩托车修理店,总算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

  后来,李明杰处了女友,并带回家居住。但有经济收入的李明杰从不交纳生活费给养父母,还经常辱骂养父母,矛盾日积月累,积怨较深。2005年,李老汉借钱买了一户楼房,李明杰和他的女友又搬到新房居住,李老汉夫妇仍住在老房子。后来,李老汉与李明杰达成分担买房贷款11万元的协议,因李明杰未履行协议,导致双方关系恶化,互不往来,令李老汉十分伤心。

  今年5月,李老汉夫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与李明杰的收养关系,要求李明杰支付30年来的抚养费15万元。李明杰认为与养父母关系不好,主要是养父母太啰嗦,每天喋喋不休,过分干涉他的家庭生活而引起,他不愿意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法院先后两次开庭,虽经法院主持调解,李老汉夫妻仍坚持自己的主张。

  萝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老汉夫妇将李明杰抚养成人,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加之李明杰未能尊重和赡养老人,导致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且经调解未能和好,对于李老汉解除收养关系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因李老汉夫妻现年老体弱,需要得到照顾和帮助。从公序良俗和公平合理原则出发,李明杰应给予李老汉夫妇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法院调解双方关系和好未成功,故依法判决支持李老汉解除与李明杰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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