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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团伙依“业绩”发年终奖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22: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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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晟)来自山西的11人团伙,游荡在各大电器卖场,盗窃展台上的笔记本电脑。团伙不仅有专人负责饮食起居,甚至年底还根据盗窃“业绩”发年终奖。记者昨天获悉,张某等10人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月12日下午,朝阳区潘家园派出所接辖区内某大型电器卖场报案称,商场一个展台上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据报案人陈述,案发当时因商场人员较多,销售人员正在售货,未特别留意旁边的展台。

  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下午1点左右,曾有4名男子靠近展台,其中一名男子趁人不备,剪断笔记本与展台的保险锁,另一人将电脑拿走后与周围两名望风男子迅速逃离。警方初步判断此案可能是团伙作案。经调查,近3个月来,朝阳区曾发生过3起类似案件。警方确定,该盗窃团伙成员为10人左右。

  今年3月23日,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接到线索,有两名可疑男子进入辖区一电器商场内。随后,便衣民警在一处笔记本电脑展柜前,将正欲作案的两名男子抓获。经审问,民警又在通州某小区内,将其他嫌疑人抓获。

  据嫌疑人张某供述,这个团伙成员大多来自山西,共分两组,一组由他本人负责,成员6名;另一组由焦某负责,成员5名。他们都是张某和焦某通过网络聊天结识的,今年春节后陆续来京。团伙成员作案得手后将电脑交给张某,寄至南方出售。仅3月份,他们分别在朝阳、海淀、丰台等多个区县作案11起。

  张某称,团伙内有专人负责成员的饮食起居,并承诺根据盗窃“业绩”,在年底发放年终奖。

  目前,张某等人已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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