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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里丢钱包监控成了睁眼瞎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12: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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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称:酒店旅店业等要求实名登记的地方,必须安装开通视频监控设备,但是对于饭店,尚无具体要求

  本报4月5日热线消息(记者宋俊峰)4月3日晚上,市民郭先生和四五名同学去学府街一家饭店用餐。等他结账时,却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他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却被大堂经理告知,监控视频没有启动,并没有拍下来事发时的情况。警方称,对于饭店和便利店的监控设施,尚没有要求。

  据郭先生介绍,当时大家刚落座的时候,同学们都脱了衣服,服务员给套了座套。“我是饭吃到中间的时候,才把衣服脱了下来,刚脱下来,有个服务员就过来给套上了座套。”郭先生说,等大伙儿都吃完饭,他一摸,钱包不见了。钱包里装有1400多元,一张一代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

  郭先生赶紧拨打了110报警,在等待警方的过程中,他要求查看一下饭店的监控录像,但大堂经理却告知,因为当天中午停电,监控并没有启动。

  随后,赶来的民警要求他们做了笔录。让郭先生感觉奇怪的是,除了他们吃饭的那桌监控坏了,其他所有监控录像都好好的。郭先生质疑“如果有监控录像,我也能知道吃饭中间谁接触过我。可后来,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郭先生说,事后,饭店免费给了他们几张八八折的打折卡,但他心里依然觉得纠结。

  类似于郭先生的遭遇,本报也接到过不少读者的投诉,在一些公共场所财物失窃后,这些地方虽然有监控,工作人员却常以这样那样的缘故推托,要么称监控坏了,要么不让失主查看。

  今年1月3日,市民叶女士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快餐店吃饭的时候,挎包被偷,饭店虽有监控录像,但是几经恳求,饭店就是不提供。

  去年12月的一天夜晚,市民刘先生在小东流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完东西,刚出门就发现装有手机配件的包装落在了便利店内,返回便利店后服务员却说没有看到。民警赶到现场要求查看监控,服务员又说监控坏了不能查看。

  那么,饭店、便利店、酒店这些公共场所的监控设备是否应该齐备?如果顾客在这里丢失了东西,这些场所的经营者该不该向顾客提供监控录像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的民警。

  民警称,按照规定,酒店、旅店业等要求实名登记的地方,警方要求安装开通视频监控设备,以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是对于饭店和便利店,尚没有纳入警方的管理范畴,我们并没有权利要求他们必须开通监控设施,只能提醒市民在这些地方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安全。”如果发生财物丢失,可以报警,由警方按照刑事案件来处理。

  另外,饭店、便利店这些地方可以提供监控录像给顾客,也可以拒绝提供。因为他们并没有义务提供监控录像给顾客看。顾客可以报警后,由警方来查看监控录像。

  就监控录像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市民,多数市民表示,既然公共场所安装了监控录像,就应该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财物丢失或者其他案件,这些监控录像可以为市民挽回损失、为警方破案提供便利。况且,这些监控设备对于那些不法分子也是一种无声的震慑,不该让这些“天眼”成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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