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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5日讯(记者杨晶通讯员王佳强)为了多领拆迁安置款,两名在太原市西山某煤矿工作的男子刘某、李某,伪造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分别冒领安置款1.4万元和7000元。今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向社会通报,两人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9年3月份开始,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始对西山某矿区进行棚户改造,政府林业部门对拆迁安置费发放规定为每户7000元,如果户主有25岁以上的大龄未婚子女,可以等同于增加一户。在矿区工作和居住、已纳入拆迁安置范围内的居民刘某、李某二人,虽然膝下子女均不到25岁,但两人为了拿到更多的安置费,竟然找到办假证的违法人员,为子女办理了假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并以子女的名义分别领取了本不属于他们的安置费1.4万元和7000元。
发放工作结束后,当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在事后核实中,发现了刘某和李某冒领安置费的问题,随后报警。经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矿区责任区刑警队调查,二人因涉嫌伪造证件实施诈骗犯罪,被刑事拘留。
经过调查,在矿区工作的居民刘某有一子一女,儿子户口在外地,女儿年龄不到25岁,根据政府发放安置费的政策规定,刘某的儿女均不符合发放要求。但是,刘某通过办理假证件冒领了安置费1.4万元。同样在矿区工作的居民李某有一女,因年龄尚小也达不到发放标准,但李某为了领取安置费,也采用伪造女儿身份证和户口本的方式,冒领了安置费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