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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见义勇为致伤者”撑腰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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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3日晚,王沛冉作为物流公司的押运员跟着火车交货。送货安检时,突然发现一名男童被安检仪卡住脚。危急关头,王沛冉冲上前救下男童,自己的右脚却被卡死,粉碎性骨折以致截肢。事发后,涉事方不承认有过错,不同意补偿,而被救助儿童的家长也没有提出补偿,并已不知去向。巨额的医疗费,使王沛冉面临生活窘境。(4月4日《工人日报》)

  本该倍受褒扬的见义勇为者王沛冉,却不得不落寞地躺在医院病床上。没有鲜花,亦无掌声涉事公司认为其“明知有较大危险仍去救人”,不可理喻,从而拒绝赔付;而被救者,非但没有感恩戴德之语,在事发后还神奇从“人间蒸发”、不知去向。空留见义勇为者个人,继续仍受着病痛折磨,但却一直认为“自己救人不后悔”。

  也许,“善举无善报”的王沛冉,或系个案,无需过度诠释。但谁可否认,这勾勒出的不是一幅让人揪心的“见义勇为图”。假若再有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王沛冉”,当善举无以得到公正撑腰,甚至让见义勇为者,连正常生活都无法保障……那试想,还会有谁再去行善、去解救他人于危难?

  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是社会之悲。涉事公司的卸责,被救者的销声匿迹,固然可耻;但见义勇为者的善举不能高扬、生活无以保障,却实实在在给社会打了个“耳光”:我们在为“无德者”感到愤懑时,见义勇为者的生活又该如何继续?侵害方不承认过错,受益方无力承担补偿,那么谁来对王沛冉补偿?

  无疑,“人心坏了,需要好的制度去弥合”。首先,政府的社会保障首应将其纳入其中,让见义勇为者的生活和医疗有所保障,没有后顾之忧。这既是对义勇为者的肯定,也是对后人善举的鼓励。其次,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慈善团体,也应对行善者进行适当帮助,让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义举得到弘扬。再者,我们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必要对“见义勇为”案件特事特办,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和司法援助。只有这样,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窠臼,才能不被继续。

  “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那么就不能再让好人吃亏,让第二个王沛冉出现。这既需要强有力的社会保障,更需要社会大众的关爱。当向善的暖流汇聚,那见义勇为者的“春天”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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