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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日报讯(记者卓小畴通讯员刘瑜)日前,市安委会发文通报了八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公安、交通、住建、国土、消防、安监、气象等21个部门履行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情况。市直部门有三个单位获评优秀等级,市气象局位列其中。至此,市气象局连续两年获评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等级。
据了解,近年来,市气象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调监管责任落实。重点做好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确保了部门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发挥作为安委会成员、规委员成员、消委会小组成员单位的督查指导作用,多次代表市政府与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地方政府和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大依法行政、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力度,为我市全面提升安全发展能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