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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4月3日电 金童商厦现有经营场所为单位产权房,按《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东征字2012【1】号)文件要求,2012年4月1日,在金童商厦与经营户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相关部门对金童商厦征收依法进行了动迁。动迁时,4月1日、2日分别发生了在金童商厦、交电大楼上个别经营户跳楼威胁,在南昌市相关部门的教育劝说下,跳楼威胁经营户均已被劝说安全回家。
极个别经营户采取跳楼威胁、阻碍交通等极端行为,妨碍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城市交通拥堵,损害广大市民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触犯法律屡教屡犯的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教育并引导广大经营户自觉遵守法律,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
为顺利推进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金童商厦现有经营场所的产权单位已在中山路219号南昌市交电大楼5楼金童商厦负责人黄河水办公室设立接待室,希望广大经营户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