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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拓玲 实习生 徐梦良)记者昨日获悉,团市委、市人社局决定开展首届西安市“青年创业奖”评选活动。
据悉,参评对象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或再就业,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的青年,或企业实现创新管理、科学发展,为企业创造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青年管理者。参评者须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是本地区青年创业者的杰出代表,或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具有重要创新成果和成功实践,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的优秀青年管理者。所在企业招收大学毕业生不少于10人,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30人以上。所在企业发展思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际运营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应积极支持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在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参加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加入青年创业导师或专家志愿者队伍等方面有实际行动;无违反《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不良记录,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者优先考虑。
评选由各区县团委会同人社局推荐候选人。团市委、市人社局将对各单位上报的评选对象材料进行初审,初步确定30名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