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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汽车安检费不得超200元/车 不合格复检时不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4日 00: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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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4月2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机动车安检费动不动就要超过200元的情况将被改变。昨天,市发改委发出通知明确,汽车安检费最高将不超过每车次200元,低速货车、摩托车则不得超过每车次100元。

  市发改委表示,近期本市屡次发生机动车车检机构以检验不合格需调试维修为由,增加收费的情况。调查显示,目前车主实际支付费用平均在每车次200元以上。此外,由于劳动力成本提高、场地租金上涨等因素,车检机构的机动车安检成本上升也较为显著。对此,市发改委发出《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2)001号)。

  通知中的新收费标准在第三方审计的基础上对车检机构进行了成本监审,在综合考虑了公众承受能力、机动车安检成本的基础上制定。与以往相比,上海将机动车安检费定价形式由政府定价转变为政府指导价,即允许机动车安检机构在不高于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具体确定本机构的收费标准,以促进机动车安检机构适度竞争。为此新标准规定,汽车最高不得超过每车次200元,低速货车、摩托车不得超过每车次100元。

  新标准还规定,车检机构在整个检测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加收其他费用。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也不得收费。车检机构还必须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对机动车安检结果为不合格、经调整后仍不能通过的情况,车检机构必须将加盖检验机构公章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交送检人,且不得以各种形式强制或暗示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此外,新标准还明确了机动车安检费涵盖的工作内容,将采用车辆唯一性认定、联网查询、线外检验、线内检验、路试检验等检验方式以及进行调整、排气污染物测量等发生的全部费用,都涵盖在机动车安检费中。

  作者:宋杰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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