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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调处一起误认为女友另有新欢“吃醋”而因发的治安案件。
原来:今年23岁的巨某和24岁周某正处在热恋当中,前几日因为琐事两人发生了口角。28日晚21时许,当周某到巨某家时,正好碰到巨某的一个男同事给巨某送东西,周某见两人在楼下又说又笑认为巨某又找了新的男朋友,不问青红皂白,过去就说了王某几句,周某讲的是普通话王某没听清楚,王某就对周某说:“你是招远人、你不会讲招远话”?周某本来就有点吃醋,见王某还用话语来攻击自已,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就打电话找救兵帮自已出气,巨某向周某解释说这是我同事王某,但周某不相信也听不进巨某的解释,巨某见事情不妙就拉着王某准备乘出租车离开。周某见王某招呼出租车,就从自己车上拿了一根木棍威胁司机不准停车载王某离开。巨某与王某只好朝另外方向走去,周某就一边跟在两人的后面,一边打电话搬救兵。不一会儿,一辆汽车停在周某身边,车上下来3个壮小伙,周某见救兵已到,立即上前向王某的腹部踢了一脚,然后用木棍打向王某的头部,后面来的救兵也一拥而上打向王某,见王某倒地后满脸是血,四人开车逃离了现场。招远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王某送至医院,通过医院的诊断王某的伤势并无大碍。
经过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原来王某是巨某的同事,当日的确是王某给巨某捎的东西。当公安民警向周某说明情况后,周某更是为当时的不冷静羞愧难当,一个劲的向王某赔礼道歉,并且赔偿了王某的所有费用。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两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