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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2012年3月31日
接待记者:周赛娅
来访百姓:永嘉“下放”老职工
热线电话:0577-88122223
事由:
近日,家住永嘉县沙头镇的朱寿同等20多位老人派代表到本网“百姓接待室”反映。称浙江省“一部三厅”发文要求解决的生活困难补助,迟迟得不到落实。
这帮老人们年龄均在75岁以上。1958年6月,从温州地区各自的大队(乡村)招工,参与瓯江水电站建设,后又被分配到条件更加艰苦的杭(州)兰(溪)铁路,参与筑路。最后有100多人坚持把这段铁路造好。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国家发生“三年自然灾害”,这100多人响应国家号召,为减轻当时的国家负担而自觉返乡务农。这一“返乡”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重新当上工人,连养老保险也无力承办。据了解,浙江省近年来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妥善解决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当初困难时期被“下放”和“返乡”的职工,得到了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
记者调查: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一部三厅”[2011]223号文件指示精神,对参加国家建设的上世纪六十年代初返乡、退职职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生活补助,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温州市其他各县、市都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优抚,如乐清全市的原瓯江水电站职工全部得到了补贴安置。
但据朱寿同介绍,永嘉县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对此事却多番搪塞敷衍、推脱责任,部分老人拿着省厅文件,访问了永嘉县民政局、社保局,要求落实“一部三厅”文件精神,半年过去了,始终得不到解决。
老人们认为,根据文件规定,“如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现既无单位又无主管部门的,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认”。也就是说,永嘉县社保局要最终负责落实这批返乡退职老工人的困难补助经费。
老人们同时反映了一个情况,部分曾经参与造路的返乡职工,由于有了县里的“关系”,得到了补助,而没有任何“关系”的20多名返乡职工,至今仍在期盼永嘉县公平的阳光,能够照耀到他们的身上。
这些老人们说,在他们的晚年,希望得到公平待遇,热切期盼永嘉县人民政府能够落实“一部三厅”文件精神,给予他们从2011年10月1日起,每月500元的困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