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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买“美瞳”先看“执照”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3日 02: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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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起买“美瞳”先看“执照”

  认准“国药监械(准)字”

  (记者叶青)从今天开始,所有生产和出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的经营者,必须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否则将受到严肃查处。

  3月31日,记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监管。国家明确规定,今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注册申请将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受理,这意味着对“美瞳”的管理力度,将等同于支架、起搏器等。

  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购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应到具备角膜接触镜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具体方法是查验产品医疗器械注册文号,即查看包装上有没有国药监械(准)字;销售商的经营范围有没有包括三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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