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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3月31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彭丁聪)湘籍康某与两名外地朋友相约来湖南老家合伙做生意,遂驾车从广东深圳回家乡,三人一路欢歌笑语,满怀憧憬做生意赚大钱,不料途中因康某违规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外地朋友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合伙生意也无法做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康某于2012年3月29日被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3月14日22时许,康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搭乘朋友陈某(湖北人)、罗某(广西人)从广东深圳回自己的家乡湖南益阳准备合伙做生意。3月15日9时许,车辆行驶至湖南境内的京港澳高速公路1674KM+145M处,康某见左侧行车道上由姚某驾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前面约10米远处同向行驶,便加大油门欲从中间行车道超越该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超车时,小轿车车身左侧与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右前角刮碰,致使小轿车失控后与中央护栏相撞,随后小轿车反弹又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乘车人陈某当场死亡、罗某受轻伤,两车及公路设施受损。
交警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后,认为康某驾驶小轿车从事发地段中间行车道超过左侧行车道上姚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在没有与该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拉开充足安全距离的情况下,从中间行车道转向进入左侧行车道,致使小轿车与该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刮碰,导致车辆失控引发此次事故,康某该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至今,康某对自己上述鲁莽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