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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安机关大力加强犬类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1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平安龙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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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龙江网讯 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治安部门落实和推进养犬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各分、县(市)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分、县(市)局将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地区犬类登记、办证以及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本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的地域优势,做好辖区犬只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对本辖区犬类管理存在突出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及时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集中为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二是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扩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养犬条例》;三是及时受理和处罚违规养犬的违法行为,对违规饲养的犬只进行妥善处置。

  4月1日至5月30日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31日至10月30日,哈市公安治安管理局将会同市畜牧局、工商局、卫生防疫等部门,设立犬只登记办证机构,为饲养犬只的市民集中办理犬只登记、办证工作。10月31日至12月30日,将在集中登记办证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对未办理《养犬登记证》的犬只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及时清理占道售犬,收容遗弃犬、流浪犬,捕杀狂犬。此间,警方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违规养犬的行为进行查处,没收违规饲养的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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