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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宋长权用假身份到工地应聘货车司机,上岗第一天就与同伙何克振将车开走变卖。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4年和5年。
何克振和宋长权都是20多岁的河南省农民,预谋以应聘司机为幌子骗走货车。2007年1月9日,宋长权用虚假的身份材料来到朝阳区一工地,成功应聘成为司机。次日,宋长权将一辆价值18万余元的“斯太尔”重型货车从工地开走,接上何克振后,他们一起来到河北省张家口将货车以1.2万元的低价销赃。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何克振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判处宋长权有期徒刑4年,罚金4000元。何克振不服,提出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
市二中院认为,何克振伙同宋长权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驳回了他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