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记者 蔡佩琼
谢某和温某曾是亲如父子的好朋友,却因金钱纠纷反目成仇,并多次对簿公堂。双方互以对方为被告或被执行人,在罗湖法院和盐田法院共有三宗案件难以了结。
“如果三宗案各自开庭、判决、执行,时间较长,也会耗费双方当事人大量精力。”两家法院决定联合对三宗案件进行调解。昨日,记者随办案法官来到盐田法院,目睹了三宗棘手案件如何在两家法院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圆满解决。
原来,罗湖法院受理谢某申请执行温某及其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谢某今年1月6日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7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耿艺得知,温某在盐田法院有两宗起诉谢某的案件,涉案标的34252.06元,由盐田法院法官吴静承办。
法院调查发现,谢某和温某的经济能力都不错,根本不差这十几万,只是彼此怨恨太深互不让步。为让双方达成和解意向,两位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吴静甚至打了近100通电话,来回做谢某和温某的思想工作。两位法官的良苦用心终于感动了谢某、温某,双方愿意各让一步,达成了初步共识,债务抵消后温某同意支付12万元与谢某庭外和解。
昨日下午3时,温某和谢某来到法庭,约定:12万元分3次支付,温某当场支付4万元现金,4月30日、5月31日再分别支付4万元。在吴静法官去打印调解书的同时,温某从包里拿出4万元现金给谢某。这时现场气氛虽不算轻松、倒也融洽。
不过,当耿艺法官提出执行费2575元由双方各付一半时,温某立刻暴跳起来:“凭什么要我出一半,我来之前说好的,除了12万,多一分钱都不会再出。”耿艺法官安抚他:“对方都已经愿意承担一半,你也让一步。12万大头都出了,就不要在意这1000多块的小钱。”“钱我是不在意,但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温某越说越激动,突然大力拍桌子,并指着谢某大骂。
耿艺法官立刻制止温某:“你再这样,法院可以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但我们并不想那样做,还是希望你们可以达成和解。”温某依然坚持自己咽不下这口气,就是一分不多出。现场一时僵住了。
“知道你有气,但刚刚桌子拍了,骂也骂了,你这口气也该消了吧。”听到法官这样说,温某态度终于缓和下来:“钱能解决的事就不是事,我出一半。”说完爽快地掏出1300元给了谢某。
至此,经事前的大量工作,现场的巧妙应对,两家法院联合,在一小时内成功调解了三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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