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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涌浩 通讯员周永剑)东江惠州段后日起进入第二次禁渔期,将禁渔两个月。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自去年开始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为东江惠州段禁渔时间,全市涉及河段范围禁渔期内167公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渔业捕捞作业。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过度捕捞,江河鱼类资源渐趋枯竭,江河生态遭受破坏。为此,农业部决定从2011年起,对珠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东江作为珠江的主要支流,也纳入了禁渔范围。依据《广东省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惠州市制订了《惠州市东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确定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为东江惠州段禁渔时间。
据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惠州被划入东江禁渔河段长约167公里,沿江现有渔业村6个,渔业人口约1500人。今年渔业部门仍将设立渔船集中停泊点,按照“船进港、证集中、人上岸”的要求,严格实施禁渔制度。
据了解,东江渔民的生活较为贫困,年人均收入约4000元,不及惠州市农民平均收入的一半,禁渔期间渔民的生活受到关注。市海洋与渔业局该负责人表示,全市范围内受禁渔期停产影响的在册渔船渔民今年将继续享受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标准将不低于去年水平。据统计,2011年市政府为禁渔渔民发放生活补助共52.64万元,补助标准为市级每船1400元。此外,县级也相应发放每船1000元补助。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惠州市场上供应的水产品绝大部分来自养殖场,禁渔对水产品供应及价格不会有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