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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4200248),发证时间:2011年2月23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向深圳市有关税务部门提交税收优惠备案资料,并于2012年3月23日经深圳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备案审理通过,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地税保备[2012]81号),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
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披露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中,已按24%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现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1年度所得税率做出调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1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3.7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58%,未超出公司此前对2011年度业绩预测的范围(即: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0%-30%)。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3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