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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2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相关部门经过慎重研究,对于49个禁养犬种拟设定7个月过渡期,现有烈性犬和大型犬须于今年10月31日前自行处理。昨天记者在哈市道外区庆兴街上看到,犬只买卖依旧红火,其中不乏被禁养的藏獒、金毛、松狮、牧羊犬等犬种。
昨日,记者在庆兴街上看到,该街两侧挤满了卖犬的车辆和狗笼,有一些是藏獒、金毛、德国牧羊犬等在《条例》中被禁养的犬种,问价的市民络绎不绝。记者在一家挂牌“德国牧羊犬”的摊位前,看到两只黑色的牧羊犬没有拴狗链,站在开放的笼子里。卖家说,这是纯种的牧羊犬,只有几个月大,看好了价格能便宜。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狗市里大型犬生意红火,应当引起社会关注。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让这些大型犬尽早在流通市场上消失,与此同时,准备购买大型犬的市民更应当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