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东方网3月29日消息:据日本共同社3月29日消息,日本法务省相关人士29日透露,日法相小川敏夫签署死刑执行令的3名死刑犯29日上午分别在东京、广岛和福冈的监狱被行刑。
报道称,这是日本民主党执政以来时隔1年零8个月第二次对死刑犯处以极刑,上一次是在千叶景子任法相的2010年7月。
据法务省介绍,其中1人是被控杀人等罪名的原运输从业人员上部康明。他于1999年在山口县下关市铁路下关站杀害5人并造成10人受伤。
小川1月上任伊始就透露了有意于近期行刑,称“既然死刑制度得到了国民支持,就应当履行法相的职责,下达执行令”。
截至当天行刑后,日本共有132名死刑犯。
日本舆论有分析指出,日本的《刑事诉讼法》虽规定死刑“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执行”,但为了防止冤案发生,真正行刑前需要详查审判纪录和复审申请或特赦申请等,实际上费时颇久。
一旦死刑判决确定,判决书誊本和笔记文件将送至负责审判工作的检察厅,法务省刑事局之后将索取全部案件纪录。
刑事局将向各检察官分配案件,须确认是否存在“心智失常”等应停止行刑的情况;是否提交了复审申请,理由是否合理;其共犯的判决等是否已确定等,并详查相关纪录。
若检察官认为可以执行死刑,还要获得负责死刑犯待遇的矫正局和负责特赦事务的保护局批准,最后由法相做出最后判断。若法相签署死刑执行令,则将在5天内行刑。
法相签署的《死刑执行命令书》中写明:“对于执行死刑一事,请按法院下达的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