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牛王君 谢宗博 阳丽 记者 曲倩影)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安排专项资金对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登记了的年满60周岁、从医20年的村医发放养老补贴,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
乡村医生是一支承担着农村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防疫、健康教育、改厕改水指导和大病康复等重要任务的特殊农村卫生队伍。2009年开始,我省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补助,凡在我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能履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职责的在岗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在享受县级财政年人均300-500元防疫岗位津贴补助的基础上,还可获得省级财政每人每年10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让他们“带薪上岗”。
为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今年起我省安排专项资金为他们发放养老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从医满20年的,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从其年满60周岁的下一月起,由财政安排资金、乡镇卫生院按规定每月发放65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我省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