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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的重要作用,展示全省人民昂扬向上、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通知精神,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明办、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广电局、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征集评比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制作、刊播“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弘扬“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陕西人精神,传播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修身律己理念,引领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办、承办单位活动
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明办、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广电局、陕西省新闻出版局主办;陕西西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承办;协作媒体: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陕西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西部网、文明公民网、分众传媒。
三、征集起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
四、活动事项
1、创作要求。“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分为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短信、微博六类。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健康,内涵深刻;创意新颖,表达严谨,清晰准确,制作精良,易认易记,感染力强,综合效果突出。为确保公平,各类作品均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平面类作品版面设计最大为A1,最小为A4,广播类作品时长最长为90秒,最短为30秒,影视作品最长120秒,最短30秒。 2、作品刊播。主办单位对各地选送作品筛选审定后,引导、鼓励新闻媒体、户外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于2012年6月到12月底进行集中展播。 3、表彰奖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进行评审。对初评入围作品,组织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展播及公众投票评选。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综合评定奖项,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获一等奖的作品报送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参加全国评选。 4、注意事项。应征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各类作品进行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主办单位将把各类优秀作品无偿提供给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刊播。 5、作品选送。报送作品采取直接邮寄和网络投稿的方式。2012年7月31日前,邮寄给陕西省文明办协调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南路10号,邮编:710054;或直接发送至邮箱:gyggzj2012@163.com。注明 “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及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咨询电话:029-85589650,029-88661790。
欢迎社会各界及各类媒体单位、广告企业、教学科研机构及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和志愿者踊跃投稿。
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