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通讯员郎中清胡雯赖栋才
最近,武警湖北省总队二支队战士小郭购买了一箱牛奶,回来后才发现牛奶已过保质期。小郭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却以食品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这时,他想起支队“3 15维权专栏”上曾有类似案例,于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最终商家给予双倍赔偿。在支队法制讲堂上,小郭深有感触地说,军人也应当依法理性维权。
“大家在购买商品前,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正规经营者或商家;选购商品时,对其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售后服务等要仔细察看、认真了解,避免上当;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3月15日,二支队维权课堂如期开讲,这次的主讲者是驻地工商局王副局长。
“您刚才讲了正确选购商品的知识,那要是不慎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战士小何现场发问。“首先,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再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损害较大时,也可向法院起诉。但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依法、理性、文明维权。”王副局长循循善诱。
据了解,该总队各支队都开设了类似的法制讲堂。每周一讲,内容涉及法律知识、维权常识、防范诈骗、消费维权等。官兵们说,有了这些知识,今后再也不会轻易上当了。
近几年来,官兵及其亲属消费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极易引发军民纠纷,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今年初,二支队士官小王的父母看中一套商品房后,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定房产证明单》,并按约定交了5万元购房预付款。但到具体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对住房设计、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等关键问题不满意,其父母不想买这套房了,让开发商退还预付款。开发商认为,小王父母放弃购买房屋系单方违约,故无权要求返还。
多次协商未果,小王焦急地请假,想回家“摆平”。中队干部得知情况后,安慰小王“有话好好说”,相信“有理走遍天下”。同时,迅速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其父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在未达成购房契约的前提下,扣留预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后,判决开发商退还预付的5万元预付款。
该总队领导介绍,为保障官兵及其亲属的消费权益,他们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法制展板等多种载体,采取举案说法、热点辩论、维权问答等多种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导官兵理性、依法维权。各单位还开设“3 15维权专栏”,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聘请地方律师为官兵提供法律服务。去年以来,共帮助官兵化解消费纠纷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