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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3月28日电(记者 艾福梅)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教育局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川市去年新建的幼儿园将实行“公有民办”制度,承办者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据银川市教育局局长张晓沛介绍,去年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共新建、改造幼儿园45所,其中市辖区投资1.12亿元新建12所幼儿园,共132个班,能够提供3960个学位。
张晓沛说,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幼儿园并举”的方针,银川市出台了《公有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均可申请承办幼儿园。承办者还需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且需有一家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担保,向办园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
针对备受关注的保教费问题,银川市规定,新办园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现行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结合办园区域、办园规模、教育教学质量等因素,按照低于同地区、同类幼儿园或承租方主体幼儿园上限标准,保本微利,每三年核定收费标准,并进行监督。
为支持民办园发展,银川市还规定各县市区财政设立公有民办园扶持、奖励资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公有民办幼儿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考核合格和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奖金的70%用于聘任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奖励,30%用于增添或更换保教设施。
据张晓沛介绍,目前银川市教育部门正在制定《公有民办幼儿园承办者招标遴选办法》,届时将向社会公布,接受报名并开展招投标。这些新建幼儿园将于今年秋季面向社会招生。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