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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配偶仍需肩负子女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17: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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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的子女在遭遇疾病、婚姻等重大决策时,前配偶的支持与援助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港府推出“共同父母责任模式”咨询文件,强调离婚夫妇对子女的持续责任,参与关乎子女的重要决定。民建联昨日(3月27日)公布的调查发现,66%的单亲父母赞成立法,但希望政府能增加配套服务,以减低因立法而可能衍生的问题和争拗。

  为了解单亲父母对“共同父母责任模式”立法咨询的意见,民建联妇女事务委员会与香港单亲协会今年2月起共同合作,向单亲父母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共访问了202名受访者,女性占大多数达80.2%,男性为19.8%。其中,八成以上的受访者有抚养权,但不与子女同住的父或母没有探望子女的有63%之多。

  对于何种事项需要和前配偶共同决议,87名受访者认为首选是当子女接受重大手术或长期治疗,比例最高;其次是子女结婚,有61名;再次分别是更改子女姓氏,有56名;领养子女程序,有54名。而不同意要与前配偶商量的则有55名。

  66 .3%的受访者赞成就“共同父母责任模式”立法,其中赞成原因多数是因为能共同分担责任(77名),其次是因为有助子女健康成长(74名)。而不赞成的有53名,理由是不想与前配偶接触;有35名则怕被前配偶骚扰或制造麻烦,也有29名是怕增加纷争。

  对于一旦立法,政府应该提供何种配套服务。大多数(86名)希望政府可以多做社会教育,并培训足够的专业辅导人员和设立离婚中心,提供一站式离婚调解及辅导服务。

  为此,民建联建议,为让离婚夫妇学会尽父母责任,让子女有父母关怀,立法和离婚辅导可以双轨进行。同时,港府应设立离婚辅导中心,协助离婚父母适应单亲生活,教养子女及提供儿童辅导。

  编辑: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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