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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继3月19日捕杀第一只狼后,23日,山东枣庄民警又捕获了一只“狼”,并把它送到滕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安置。
在狼伤人并被猎杀、捕获事件发生后,紧跟热点的有关媒体专门请野生动物专家根据录像对第二只“狼”进行鉴定,结果认为这是一只“狼”。
然而,不久一位王姓男子在网上发帖称所谓的“母狼”其实是自己家5岁的哈士奇宠物狗,性格温顺,是不慎从家中跑出的。
记者随后联系这位男子,他说,看到自己的狗被当成狼,还上了新闻,感到很气愤。王先生随后联系动物园,看能否把狗领回来。动物园人员承认把狗当成了狼误捉,却不肯归还,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这只狗的主人是谁。如果想认领得先到公安局去开证明。王先生到了公安局后,又被支到了林业局。看到有关部门来回推诿,王先生说他感到很气愤,一度不想要自己的狗了。
王先生又觉得这场“指狼为狗”的乌龙事件不是小事,甚至影响枣庄的形象,所以犹豫是不是还要认领自己的狗。26日,王先生再次向记者表示,经过跟动物园的多次交涉,动物园又称,是狼是狗还要经相关专家鉴定。
26日,相关专家到枣庄现场鉴定,得出结论是,这是一条哈士奇狗。
对于第二只“狼”,当地官方否认此前给出过确定说法,相关“是狼”“是狗”的认定都不是官方声音,而是民间自发鉴定的结论。枣庄市表示,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进行权威鉴定,结果将会尽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