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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3月2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上月发布的“支持上海经济社会发展”18条新政,市工商局昨天公布28条实施意见,推动政策落地。其中在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条款中,首次提出个体工商户年内有望升级为小微企业。请听报道:
对于服务、监管企业的工商部门来说,出台一项政策,最怕不对企业胃口,这次发布的28条实施意见就全部来自企业最实际需求。在走访中,工商部门发现,占到全市企业总数比例高达90%的中小微型企业面临的困难最多、希望得到帮助的呼声最大,所以新政中不少内容都直接服务于他们。
注册处处长陈彦峰介绍,“28条”中首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这在全国尚属首创。按照现有规定,由于个体户和小微企业的性质完全不同,因此只能注销,不能直接转型升级,非常不便。
[实况:可能是面馆、可能是电子商务网上开个小店,成长性很好要做公司,他必须把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关掉,歇业、注销以后再重新设立一个企业,对它的经营肯定会产生影响。]
就以餐饮个体户为例,一旦注销,他的环保、卫生、餐饮审批都将全部取消,再成立企业就得重新申请、重新审核,但实际上这家餐饮店的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法人都没有任何变化。副局长陈学军说,这些难点都在一个个突破,操作细则有望年内出台。
[实况:我们希望能够探索,在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方面要保留,因为不少个体户字号已经非常成熟,有一定的市场;第二突破的是前置审批的条件能够宽松,能有效地衔接,不需要周转,使发展比较好的个体工商户能进入市场,按照企业有效地运作。]
支持之二则是尽一切可能降低企业成本。
[实况:中小微企业,我们对它设立的费用全部取消;另外企业年检中,涉及到的年检费用,企业变更过程中所有费用,我们也全部取消。]
这些减免将惠及全市超过四十万家中小微型企业,从他们出生、准入到运行,包括减免3‰的注册资本手续费、50元的年检费和50元的变更费,涉及房地产、零售、餐饮、软件等数十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