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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北江流域 再次实施禁渔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08: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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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高薇 通讯员/清农宣)日前,记者从清远市农业局获悉,从4月1日12时开始,北江流域将实行为期两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水域包括,清远境内北江干流及连江等重要支流。禁渔期间,禁渔水域范围内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据清远市农业局介绍,去年第一次禁渔后,不少渔民反映开禁后捕捞单产有所增加。禁渔制度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环境,也为北江渔业可持续发展、渔民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是北江流域第二次禁渔,此次禁渔时间将持续至6月1日12时。

  清远渔政部门表示,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各县(市、区)将对管辖江段加强管理,确保实现“船回港、网封存、证集中”的管理目标。渔政部门也将继续集中力量,加强禁渔期间的巡查管理。对违规作业的渔船,将依照《渔业法》的规定没收渔获物和非法所得,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对逾期不封存网具和不上缴渔业船舶证书的渔船,将按违反禁渔期制度严肃处理。另外,禁渔期内还将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行为,查处“三无”和证照不齐的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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