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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3月25日讯 近日,有淮安市民通过本网爆料平台爆料,在淮安市清河区西安北路国资委大楼的旗杆上居然挂了一面“越南国旗”。记者立刻赶到现场,从远处看确有点像越南的国旗,只见一个大五角星在国旗的中央。
看了这则新闻和附带的图片,作为一个中国人,或多或少都会心升愤怒。国旗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任何一个国家对国旗应该都是持尊重的态度。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我国还专门制定了国旗法,规范国旗升降等事宜。国旗法明确规定: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尤其是很大程度上代表国家形象的国家机关、学校等组织在国旗的管理上更应该相当严谨。一个堂堂的国资委大楼,矗立于城市之中,过往市民众多,悬挂一面破损不堪的国旗本是不可原谅,更为甚者,国旗破损到已被人误为别国之旗。这样的行为,实在恶劣,问一句:“该当何罪?”恐怕也不为过。
淮安的这面国旗为什么破损到如此程度,居然没有更换或者得到有效的处置?是国资委没有钱吗,当然不是,国资委不可能是差钱的主。退一万步说,就是再差钱,也不差购置一面国旗的钱吧;难道又是国资委的大小头头们为避免浪费,节约开支,连购置一面国旗的经费也节省了,当然也不是,这样节省的单位和官员在目前的中国怕是打起灯笼火把也找不到。不信,我们的审计部门或者纪委去查查,这个国资委一年用在吃喝公车方面的开支是多少?就是再节省再廉洁,经费再紧张,维护国旗的经费是不是浪费,也怎么都是能够保证的。
淮安国资委的国旗之所以破损到这个程度,完全是我们的领导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一贯的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习惯使然。从这件非常小的事情上就可以折射出一个单位和它的领导的思想素质和行动能力。相关领导在大会小会上做政治思想工作时,爱国主义肯定讲得头头是道,唾沫横飞。但在思想上在心灵深处要么没有烙印,要么印象淡薄,当然在行动上就是敷衍走过场吧了。挂一面国旗就万事大吉了,任尔东南西北风、日晒雨淋。试问,相关领导心目中如果还有那么一点国旗意识,来来回回这么多趟,就没有举目望一眼她;相关领导再忙,就没有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更换一下?说到底,淮安国旗事件,不是钱的问题,不是时间问题,而是人的态度问题,思想问题!
国旗法规定:依照该法相关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法规就立在这里,我们看相关部门如何处理淮安这件国旗事故。(唐建华)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