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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李清伟)赛季结束,山西队老板王兴江霉运缠身。“裁判再这么欺负我们,我们就去北京打架”,因为在赛后休息室的这个泄愤的不当言论,王老板先是被媒体曝光录音,然后公开道歉,3月23日,他又被中国篮协追加处罚,“罚款2万元,停赛3场,并通报批评。”
处罚通知称,“3月11日,在2011-2012CBA季后赛太原赛区,山西汾酒集团与北京金隅第四轮的比赛后,在球队休息中有媒体在场的情况下,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发表了不当言论。此段录音被各大媒体网站转载后,对中国篮协造成了恶劣影响,影响了联赛的健康平稳发展,损害了CBA联赛的良好形象。”因此,根据联赛相关规定,“给予王兴江通报批评、停赛3场(从CBA联赛2012-2013赛季开始执行),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处罚一出,球迷和网友等一头雾水,对一个球队老板停赛,这该如何执行?难道不让王老板进球馆?篮协的处罚通知标题是《关于对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教练组成员)处罚的通知》。在CBA联赛手册上,王兴江除了俱乐部董事长之外,还有一个身份是“球队管理”,这是属于教练组成员之一的角色。依据这个处罚,属于教练组成员的王兴江,在新赛季开打前三场,不能出现在球队席上,但可以上看台,等同于一位教练受到停赛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