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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梁尚龙 通讯员/马文君)记者日前从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了解到,该街道在开展“三打两建”行动中,成功查处一宗伪造假公章案件。涉案者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3月16日凤城街清查流动人口时,在南门街左三巷的一出租屋内发现6枚假公章,其中一枚是“计生证明专用章”。凤城街办负责计生工作的党工委委员冯立道表示,这种假公章是伪造节育证明使用的,对控制人口增长的危害非常大。记者看到,这枚假公章刻着“清远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证明专用章”的字样,通过和真公章盖印对比发现,这枚假公章的仿真度比较高,不是专业人士很难辨别真伪。
冯立道进一步介绍说,在查处这枚假公章之前,已经发现有流动人口使用假公章伪造上环、结扎等假计划生育证明的苗头。这次从源头上打击制造假公章行为,无论是对雕刻假公章还是使用假公章者,都是一种警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打击的力度,杜绝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出现。凤城街道计生部门对流动人员使用的计生证明十分谨慎,一般都会通过电话联系出证明单位核实真伪。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