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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上网抢劫同事 法院首发网吧“禁止令”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0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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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岁的李煜(化名)经常泡网吧打游戏,当他向同事借钱上网被拒后,竟然抢走同事钱财。昨天下午,丰台法院判处李煜缓刑,同时首次颁发“禁止令”,禁止李煜在缓刑期间进入网吧。据悉,此举在本市法院属于首例。

  为上网抢劫同事

  据李煜母亲回忆,李煜自从上网成瘾后,就像变了个人。母亲晚上下班回家见不到儿子,就去附近几个网吧寻。黑网吧大多不让她进去,有一次,她好不容易说服一个工作人员让自己进去,竟发现里面乌烟瘴气,便决心从此让儿子“戒网”。不想李煜还是去网吧,为此她气得打过几次李煜,最终不再给儿子一分零花钱。

  因为上网影响学习,李煜被学校劝退,2011年11月找到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上班第一天,他认识了同事张亮(化名),两人一起回家的路上,走到大红门附近一小树林内,李煜向张亮借钱上网玩游戏,对方却说没钱,李煜便对其进行言语威胁和殴打,抢劫张亮1000多元。回到家,李煜母亲得知此事后,带着他到警方投案,随后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当庭释放

  昨天,被告人李煜被押上法庭(如图)。看到儿子,李母坐在旁听席上忍不住落泪。在庭审中,办案检察官宣读了丰台司法局卢沟桥乡司法所对李煜的社会调查报告。认为李煜家庭邻里关系比较和睦,再犯可能性较低,具备判处缓刑开展社区矫正的条件。

  丰台法院认定李煜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办案法官说,考虑到李煜因痴迷网络而抢钱,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法院对李煜颁发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期间进入网吧。最终,李煜被当庭释放,他跟着母亲回了家。

  ■对话

  游戏中得到满足

  记者:为什么会沉迷上网?

  李煜:我是单亲家庭,我妈忙于工作,没时间关注我。我在现实中得不到关注,就迷上了玩网络游戏。在网络游戏中,我打胜了,能够得到同伴的赞赏,使我很满足。

  记者:母亲为上网打过你,你为什么还没改呢?

  李煜:我不认为“棍棒之下出孝子”,我觉得父母多跟我聊聊天,像朋友一样,这种方式我更能接受。

  记者:你抢了同事的钱后悔吗?

  李煜:我在学校从没想过自己违法,更没想过会犯这么大的错。我抢了钱想过还给被害人,但我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我很后悔。

  记者:你能遵守禁止令吗?

  李煜:我相信我能行,我不会再进入网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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