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国旗破损源于意识“残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08: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近日,江苏淮安清河区西安北路国资委大楼悬挂的破损国旗被市民误认为是越南国旗。记者采访获知,这面国旗可能因长期没有维护破损严重,旗帜上四颗小五角星都没有了,只剩下一颗大五角星,从远处看确实像越南国旗。(3月26日中国江苏网)

  悬挂在办公大楼上的中国国旗,因长期没有维护而破损严重,旗帜上四颗小五角星都没有了,只剩下一颗大五角星,市民从远处看竟被误认为是越南国旗。许多网民在读到这则新闻会时,感到“心里五味杂陈”,不是滋味。

  从新闻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出,这面国旗的确破损严重、成色很旧,想必起码悬挂不止一年半载。如果不是有人将其在网上曝光,恐怕也难以引起反响,真说不准还会在那里飘扬多久,只是再也难见鲜艳、难显庄严。那么,破损国旗被误读为越南国旗,真只是工作失误这么简单?依我看,主要还是体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头脑中三个意识的缺失。

  首先是缺乏国家意识。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也饱含着国人的爱国情怀和国家意识,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因此,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像爱护国家那样爱护国旗。作为一级政府部门的党员干部,更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并以实际行动带头爱国家、护国旗。如果只拿国旗当作装点门面的工具,又如何体现其神圣的地位和价值?心中缺乏庄重感和敬畏感,那又如何来体现爱国之心、报国之意?与其说是这面国旗褪了色,不如说是一些人的爱国意识在“褪色”。

  其次是缺乏法律意识。爱护国旗是每个单位、组织和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凡是悬挂不合格国旗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那么,是国资委的普法教育和宣传遗漏了《国旗法》,造成领导干部和职工不懂这些法律规定,还是干部职工压根儿在拿法律当儿戏,明知故犯、装聋卖哑?既然如此,与其说是这面国旗有残缺,不如说是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有“残缺”。

  其三是缺乏公德意识。想必淮安国资委这样的单位也不算小,人员自然也该不少,无论是领导还是职工每天从办公大楼进进出出,不可能没有一人发现国旗破损。何况每年的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各单位也该按照规定悬挂国旗,具体落实这项工作的人不可能没有人看到,为何就没有人肯站出来说话、没有人敢向领导提个意见或建议、没有人主动来落实和解决以旧换新?无非是他们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习惯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满足于凡事不可太认真、得过且过。那么,与其说这面国旗的四颗星不见了,不如说是一些人的公德心“丢失”了。

  既然如此,我们的一些主管部门就该引起警醒,就该有所作为,一是要全面、深入和持久的宣传和教育《国旗法》,强化国人的国旗意识;二是加强对国旗悬挂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组织检查、开展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三是要开展大局观念、公德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出现类似“国旗被误读”的情况。

  (来源:中国江苏网)

热词:

  • 国旗法
  • 褪色
  • 越南国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 国资委
  • 不如说
  • 江苏网
  • 党员干部
  • 领导干部
  • 西安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