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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李一鸣报道)近日,农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师高级中学教师王某报案称:1月18日14时许,其在家中接到一个号码为“0514-87867741”的匿名电话,一个自称是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的女性工作人员问:“你叫王某吗,你的身份证号是653127××××××××2023吗?”王某听后称“是”。接着对方又称王某曾在扬州有一次信用卡消费,消费金额为1.9万元,此消费涉嫌洗钱犯罪,现上海某法院给王某一张传票,传票号为001986,法院将强行冻结王某账户,并把卡上的钱全部划走。
王某向这名自称扬州市中院的工作人员询问后,电话又转到一名自称为扬州市公安局民警“李诚”那里,“李诚”说,因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要冻结王某现用银行卡的账户并强行划拨,为确保王某账户安全,要求王某将转其卡内全部存款转入姓名为陈立宗的安全账户中。王某要求确认对方身份,对方让王某亲自拨打0514-114(扬州电信查询台)查询扬州市公安局电话。王某用自己家电话拨打0514-114后,查找到扬州市公安局电话,打过去发现,接电话的正是“李诚”,王某至此相信对方身份。
王某听从对方指使,随后就到银行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入159524元钱,同时还花了50元手续费。
王某在汇完第一笔款时,对方要求其继续汇款,此时王某突然意识到上当受骗,遂向奎屯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