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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乔迁放爆竹 楼上新婚夫妻的新房起火损失41万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04: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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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长兴人陈某、李某是一对刚结婚半年的新婚夫妻。

  去年12月16日上午9点50分,陈某、李某的新婚居室突然起火,火势从窗帘、布艺沙发开始,逐渐蔓延到部分建筑和电器设备。因为室内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且部分家具也含有易燃材料,致使火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黑烟,整套房子损失惨重。大火中,新婚相册等对陈某夫妻俩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也付之一炬。

  好端端的,大白天房子怎么会起火?

  事故当天,正是陈某、李某的楼下住户张某的乔迁之日,张某特地在单元楼前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贺,就在燃放过程中,陈某的房子冒烟着火。

  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上写明,起火原因可排除人为放火、雷击、生活用火不慎、吸烟和遗留火种、电气线路故障或短路,不排除烟花爆竹等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

  根据现场证据,陈某、李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长兴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一审的判决结果是被告张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原、被告所在的小区物业承担余下的20%。因小区物业的服务手册中有明确约定: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被告张某燃放烟花过程中,小区保安被证明一直在场但并未阻拦。

  赔偿总额最后确定为41万多,包括物品损失,装修损失,家具家电损失,租金损失,房屋贬值损失,婚纱照等特殊纪念意义物品损失的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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