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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泸溪站3月26日讯(通讯员 覃书寅)“有偿家教家养不但影响了学生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还损害了教育的形象,我们在对此行为进行界定、出台处理办法的同时,还将不定时的明察暗访,坚决跟家教家养说NO。”3月26日,在谈及家教教养问题时,泸溪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莫海霞语气坚决地跟我们说。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3月22日,泸溪县教育局印发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及家教家养的规定》,将“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有偿办班补课、借组织各种学习兴趣小组之名有偿对学生辅导、擅自在校外为培训机构招生或兼职”等界定为家教教养行为。对违犯教师,在督促全额退还所获费用的同时,还将取消其评先、评优、晋升高一级职务的资格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并按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开出公职等行政处分,党员还将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学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教师家教家养问题大、影响严重,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