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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已于近日公布。
2012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主线,在继续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突出社会领域立法、文化立法,更好服务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文化改革发展。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有9项,其中制定3项,修订6项。拟安排审议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福建省消防条例(修订)、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修订)。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还有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条例、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13项立法预备项目。
此外,还将对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20项法规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依法审查和批准福州、厦门两个较大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知要求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意见,对福建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法规性决议、决定)中涉及行政强制的规定进行清理。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法规,采取集中“打包”处理的方法,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修改或废止议案,于今年上半年提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