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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扯出传销迷局 律师:公众需对此提高警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0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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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3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王晨)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如果有人盛情邀请你"参观、考察",说有一个很好的项目让你参与,是个资本运作的好机会,投一部分资金,回报超乎想象,你可要三思而后行。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发现此类案件有新型传销的嫌疑。

  老朱诉老李的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老朱说是民间借贷,老李却说是资本运作项目,如何定性,成为审理难题。法庭上,两人对2009年7月老朱将20600元现金通过银行汇入老李账户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老李强调这是老朱为参加资本运作项目汇入的钱,参与的人"以一带三"、现金交易,不能退出。

  老李:比如说我参与了,我要发展我的三个下线,同样的投入20600,然后我的三个下线再发展三个下线,以此类推,就是一变三,三变九,九变二十七,变八十一。

  通过法庭询问,老李承认他所说的资本运作没有法人、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经营地点,他同时强调与老朱并不相识。

  老李:这两万块钱他作为什么用我已经说了,就是作为你参与了资本运作这个项目而用,并非借款。

  而老朱坚持否认参与了老李所谓的"资本运作"。

  老朱:这两万零六百就是借款,我到现在坚持我的诉讼请求,当事人说的他的那些经营的事情,具体原话记不太清楚了。

  法官:提到你可以参与是吧?

  老朱:对,提到可以参与。

  法官:提到20600与这件事有关系吗?

  老朱:没有提过?

  这个案子挺有意思,说是借款吧,没借条;说是资本运作吧,没有法人、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经营地点,什么项目也不清楚,而且是有上线下线的运作关系。专业法律人士如何分析这样的纠纷呢?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开庭之后,分析此案涉嫌传销,与通常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的传统传销模式不同,它没有实质运作项目。

  法官:变成我好吃好喝伺候着你,我带你去旅游,我带你去参观,通过这种方式你就更容易上当,就更容易被他这个模式所吸引。

  法官还认为,此类传销体系更严密。

  法官:这个组织严密到什么程度,就是我只认识我这个体系的人,一旦公安机关查处了,找到最后那个人,但也只限于这一个体系,其他体系的人他没有办法查,他们没有人互相认识。

  北京市人大代表、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岳分析,法院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判老李胜诉,但也要提示公众对这样的所谓民间借贷提高警惕。

  朱建岳:你不好去触及他这个传销,这个事情没有公安的认定和工商的认定,你不好去认定它,从案件处理来讲,如果按照不当得利这个角度来考虑,你可以支持付出钱的那一方,对他的上线所获得的利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有利于对传销从民事的角度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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